公告:感谢您对全可利慈善援助项目的关注!2010年度申请从2010年度5月1日起开始,如有疑问可咨询项目热线 400 650 0771;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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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患者:
中华慈善总会全可利慈善援助项目是中华慈善总会接受爱可泰隆公司捐赠药品全可利而设立的慈善项目,为保证申请人顺利得到援助,特作如下通告:
援助对象:
1、 经项目注册医生评估符合全可利适应症、可以接受全可利治疗的享受低保的肺动脉高压患者。
2、 经过至少8周全可利规范治疗后,并经项目注册医生评估,获得明确疗效且没有发生不可控制的严重不良反应的中低收入的肺动脉高压患者。
因为援助数量有限,满足上述条件并不等于一定能得到赠药。
项目要求:
• 请到项目注册医生处进行医学检查以确认符合项目医学标准,由注册医生亲自填写医学确认表并签名盖章。
• 项目申请表格从中华慈善总会全可利慈善援助项目网站(网址:www.tpapchina.org)上下载打印,或从项目注册医 生处领取,按要求如实填写。
• 须提交患者门诊病历原件、加盖医院公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
• 须提供相关经济状况证明。低保患者提供由发证机关盖章的低保证首页及有效页复印件,并提供领取低保金凭证的复 印件。
• 已服用全可利但经济上无法承受的患者须提供发票原件,发票必须是在本项目认可的医院或药店购买全可利的原始发 票。
• 您的所有申请资料请一同寄到北京市100032信箱96分箱全可利项目办公室,邮编:100032。
• 若患者通过审核,将获得一组号码,作为您今后领取赠药和进行医学随访的凭证之一,请务必牢记。
• 获得赠药的患者必须每月亲自到注册医生处医学随访,未能按时随访的患者,一律视为自动放弃赠药。
• 须由患者每月将随访表寄回项目办公室,审核合格的患者继续赠药;审核不合格的停止赠药并及时通知本人。
• 获得赠药的患者,必须凭注册医生开具的专用处方亲自到指定领药点领药, 不能代领。第二次及以后领药时须寄还上 次的空包装盒、铝塑板及领药回执单,否则一律视为自动放弃赠药。
• 无故不领药超过两个月者,一律视为自动放弃。不按时领药者,延误期间的用药不予补发。
• 对于已经获得赠药的患者,如发现申请材料有任何不实,或有干扰项目注册医生和发药点正常工作的言行,立即取消 其赠药资格,并不再具备申请资格。对造成严重后果者,中华慈善总会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 本项目按周期实施,项目每个实施周期结束后患者须重新申请项目援助。
• 本项目为慈善项目,本会工作人员或参与医院和医生不得对您收取任何费用。如发现上述行为,请您立即投诉。如您 或您家属有向上述人员行贿的行为,您也将失去获得赠药的机会。
• 我办有权随时对您的医学和经济情况进行抽查,如遭到拒绝或发现造假行为,我办将立即取消赠药,后果由您自负。
• 凡全可利进入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并且获赠患者可以享受当地医保或公费医疗,即意味着您已不符合本项目 目前的援助条件,将停止提供赠药,届时我办将及时与您取得联系。
• 患者获得了任何形式的含有全可利药物的援助,包括其参加了治疗药物含有全可利的肺动脉高压特异性药物的免费临 床试验,本项目不予以援助。
• 因任何原因退出赠药项目时,中华慈善总会要求您将未使用过的全可利药品全部退回项目办公室。
• 由于信息核查和统计的需要,您的资料将对中华慈善总会和捐赠方开放,但不提供给其它第三方,因审计和政府要求 的信息披露除外。
我办特别重申:
1、关于本项目的所有事宜均按我办发出的正式信息为准,我办不为误听其它渠道信息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有任何问题敬请致电中华慈善总会全可利慈善援助项目热线(400 650 0771)咨询,也可登录中华慈善网站(www.chinacharity.cn)或中华慈善总会全可利慈善援助项目网(www.tpapchina.org)查询。
2、受助患者在服药过程中如果出现不良反应,请立即到注册医生处就诊并严格按照医生的医嘱决定用药与否。
3、本项目为慈善项目,患者均需自愿参加,中华慈善总会对患者的病情和治疗不承担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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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慈善总会全可利慈善援助项目办公室
201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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